新疆警察学院

新疆警察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新疆警察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公安厅管理、教育厅业务指导,是西北地区唯一的公安本科院校。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02年组建新疆警官 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警察学 院。学院是“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公安部警务实战训 练新疆警察学院基地”。2016年5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

培养方式:


  学生入校后进入招生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三、四年级开设课程。

招生对象


  (一)具有新疆(含兵团)高校正式学籍的2021年普 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

  (二)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具有 新疆(含兵团)户籍的退役士兵。

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 无作弊行为,无处分记录;

  (三)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成绩合格;

  (四)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 书;

  (五)报考我院侦查学、治安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本科 层次公安类专业的考生限公安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即新疆警 察学院公安类专业应届大专毕业生)。

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要求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信息和有关资料,我 院将根据生源学校确认推荐报考情况,对考生所学专业与报 考专业是否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 目录》的要求进行审核确认。

考试录取


  (一)笔试科目

  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科 目为2门公共基础课,政治、语文;

  (二)投档录取

  我院按“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符合我院投 档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分计划性质(分男女)进行录取。

新生入学及学籍管理


  (一)被录取专升本新生报到时需持我院签发的录取通 知书、专升本考试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等相关 资料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髙职(专科)毕业 证书的,我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我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 作,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 注册学籍。新生复查工作按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新疆 警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自治区发改委收费标准审批 文件执行,接受社会监督,标准为5500元/每学年。

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基本学制一般为2年。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 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中将标注“在本校专科起 点xx专业本科学习”,学生达到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 授予相应学位。

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新疆警察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新疆警察学院(邮编830013)

  学校网址:http://www.xjp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91-3190108   0991-3190109    0991-3190001